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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血透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血透机,编号:ZZC2010-G08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购买的血透机,数量:1台(套)。具体参数:
★1.具有醋酸盐/碳酸氢盐/干粉透析功能。
2.具有透析、单超的治疗功能。超滤率为0-4L/h。
3.全自动的化学消毒/热消毒,消毒,脱钙,冲洗一体化单键30分钟完成,温度大于80℃。可提供原厂原配的消毒液。(提供卫生部(消)字号批件)
4.透析液开放,可使用、记忆不同处方的原液稀释比例。
5.有透析液电导度监视、调节功能。
6.透析液流量(0-800ml/min)可调。(500mL/min标准)
7.透析液温度可调,范围是34-41℃。
8.具有容量平衡超滤,可设置个性化超滤。
9.血泵速度可调,可适用不同规格血路泵管。
10.有气泡检测器。
11.肝素泵注入量:0.0-10.0ml/h,有快速注入功能。
12.动脉压,静脉压范围可调。
13.有TMP自动追踪监视功能。
14.内置不间断电源为标配。
15.有计算机网络接口。
16.装置可进行功能升级
(1)带★的技术要求为必备要求,若不响应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的设备不能满足以上技术配置要求,存在严重负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将无效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此设备下列之一的经营资格,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1)此设备生产商;
(2)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需有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3)此项目的授权经营销商,提供具有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证复印件;
3、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提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发售招标书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
招标文书领取截止时间:2010年11月4日11:00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答疑时间:2010年11月4日14:0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请自带U盘。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2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爱锋、陶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2日14: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陈爱锋、陶宏
联系电话:0512-58915387
传真电话:0512-58915387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 2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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