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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监狱医疗器械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第1~5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监狱医疗器械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第1~5包) 项目编号:BJJQ-2011-082-01/02/03/04/0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358076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699122、65910924-824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61万元 采购用途:监狱医疗器械设备购置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第1包 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台 控制金额80万元 第2包 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2台 控制金额78万元 第3包 医用数字X射线摄影诊断系统2套 控制金额211.90454万元 第4包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1台 控制金额230万元 第5包 牙科综合治疗台3台 控制金额61.09546万元 牙科辅助设施8台 以上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对完整包分别进行投标, 不得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如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既可提供该产品的原厂授权,也可提供该产品总代理或独家代理的授权,但同时应提供原厂商对该总代理或独家代理的授权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300元,电子版另加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 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06月28日起至2011年07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7月1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1年07月1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会议室(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王鑫国 联系方式:65699122、65910924-824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具有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期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5、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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