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请 登录 或 注册

论坛积分体系说明|用户须知
本论坛版主工作制度(讨论稿)
第三方维修公司汇总,欢迎补充
技术精湛的工程师加入|新人必读帖
2012年版主招募中,欢迎加入
等待验证会员请讲|医工币充值说明
论坛广告位列表及报价
我来说说“医学工程在线”的定位
论坛获取金币的方法总结
大文件上传方法图解说明
医学工程在线论坛评分细则
空位待租,可链接到指定网址
查看: 3273|回复: 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正电子发射型断层磁共振成像系统配置管理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9 19: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1-12-19   09:44:21

卫办规财发〔2011〕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正电子发射型断层磁共振成像系统(简称PET-MRI)是集分子影像技术(PET)和磁共振影像技术(MRI)为一体的全新大型设备,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若干关键技术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该类设备尚未取得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国外市场售价极为昂贵,约500-700万美元,远超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确定的500万元人民币限额。

  根据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规定,PET-MRI应当属于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前我部正在研究PET-MRI配置管理工作。为引导全国合理、有序配置,顺利实施下一步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经配置审批,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引进装备PET-MRI用于临床工作,包括以MRI或PET名义购置PET-MRI、对已装备的3.0T MRI技术升级改造为PET-MRI等形式,规避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医疗机构与生产商以科研合作等名义引进PET-MRI开展临床试验等活动,不作为下一步配置审批的依据和参考。对未经配置审批擅自装备的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PET-MRI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按照《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卫办规财发〔2008〕8号)规定,我部再组织开展PET-MRI配置规划和申报工作。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各地要强化监管,严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优先装备和使用适宜设备与技术,坚决杜绝违规装备大型医用设备,正确引导医疗机构发展方向,切实维护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ghcws/s3585/201112/53654.htm
已绑定手机
发表于 2020-12-8 08: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学医疗-Alltech医学检测磁共振成像(MRI)系统 免费软件交流联系 softbase@qq.com 或者 pc-software@qq.com
喜欢的可以下载看看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安装APP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