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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江苏省海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医用诊断X射线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医用诊断X射线机 1套 设备用途说明: 进行常规透视、摄影检查,适用于大型体检检查。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A.设备主要构成: 1、高压发生装置 1套 2、诊断台 1套 3、X射线管组件 1支 4、电视系统 1套 B.主要技术要求及系统概述: 1、高压发生装置 1.1、电源:电源电压220V,容量≥6KVA;频率50HZ, 内阻:≤0.5Ω ★1.2、控制台液晶显示,透视摄影双功能 ★1.3、主逆变频率:≥25KHz 1.4、最大输出功率:4KVA 1.5、透视:管电流0.3~4mA, 管电压40~110KV 1.6、摄影管电压:40~110KV 1.7、摄影管电流:10~63MA 1.8、摄影曝光时间:3.2ms~3.2s 1.9、自动透视方式:ABC自动亮度控制 2、诊断台 2.1、升降运动范围:870~1750mm 2.2、旋转运动范围:±45° 2.3、横向运动范围:±125 mm ★2.4、旋转脚踏板和病人靠板可同时整体旋转。 2.5、控制台配有语音对讲系统一套,方便医患实时交流。 2.6、暗合尺寸:10″×12″ 2.7、焦片距SID:1m 2.8、限束器:电动调节 3、X射线管组件 3.1、焦点大小:1 mm,2.6mm 4、电视系统 4.1、9”影像增强器,中心分辨率≥48LP/cm 4.2、扫描制式:625行隔行扫描,幅型比4:3 4.3、摄像机:灰度等级≥8 4.4、医用监视器:14”高分辨率 ★4.5、图像处理器:8幅图像存储,末帧存储,16级数字降噪,电子圆消隐,图像翻转,自动增益控制,灰度校正等 (三)售后服务与其他要求 1 、现场培训:投标单位应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教会为止 2 、能提供优质迅速的服务以及可靠的售后保障,在省内设有至少3家(含)以上厂家授权的维修服务站,提供可查的服务站名称和联系方式、负责人 3、所投产品具备良好的成熟度与市场认可度,在江苏省内装机量至少20家,并提供用户清单备查。 4 、验收标准: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安装在接医院通知后5日内完成,产品投入使用后,免费提供每年至少一次以上的巡检维护服务 5、产品整机保修期≥一年 (四)付款方式 货到使用单位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后付90%,余款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交验合格。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2年1月19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县城长江中路86号三楼 收件人:田友玉 电话:0513-88897064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田友玉 0513-88897064(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谢海洋 联系电话:0513-88869919 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http://zfcg.haian.gov.cn/hazfc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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