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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医疗医药 内 容: 关于南中心除颤仪等医疗设备征集供应商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2-05-29 截止时间: 2012-06-06 开标时间: 2012-06-20 采购目录: 医疗器械设备 一、采购内容 1.包件一内容为除颤仪6套,预算金额为36万元;,采购数量为 2.包件二内容为结石分析仪1套,预算金额为37万元;,采购数量为 3.包件三内容为可视喉镜(小儿)1套,预算金额为7万元。,采购数量为 本项目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仅接受在上海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中的中小企业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5.如为代理商,必须具备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品牌授权(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 6.拟提供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7.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报名项目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13:30时至2012年6月6日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谈判。 1.审核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报名项目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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