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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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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09-10-09
关于2009年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浙食药监培 [2009]2号
各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浙食药监人[2009]1号)精神,经省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就2009年度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通过初定、以考代评、评审等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在我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以网授方式进行。
培训网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网站
(www.zjfda-tc.gov.cn)
学习起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至12月15日
学习流程:会员注册—资格审核—登录—在线报名—缴费—领取教材—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学分查询(具体操作详见网站办事指南)。
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会员注册后请携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时到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继续教育学分
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修满24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5学分、指定选修10学分、其他选修9学分(参照“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的规定,如果学员通过其他途径已获得相等自修学分,此9学分可免修)。
四、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收费标准审批通知》(浙价费培批[2009]11号),培训费15元/学分,教材38元/人。
五、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必修、选修和自修学分均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网站学分管理系统登记。自修学分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审核并登记。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网站学分查询系统内查询学分获得情况。
咨询电话:0571—88903228、88903229、88903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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