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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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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4: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移花影54 于 2016-7-17 18:41 编辑

1.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国家对计量器具进行统一管理的法规,也是医院在用计量器具的使用准则。计量器具从申购、建账、领用、周期、调转、报废等环节的工作都参照此文件的控制要求,防止计量器具的误用、滥用,确保在用计量器具使用合法和准确。
2.定义
   无
3.制订依据
   依据JCI5th之GLD.7的标准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经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院长批准。
4. 职责
   4.1 医院设备科是全院计量器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计量器具管理,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法规、方针和政策。
   4.1.1 设备科设置计量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指导医护人员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计量器具;制定周期性的强检计划;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4.1.2 使用科室设兼职计量负责人,负责以下工作:了解和监督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出现损坏或精度、灵敏度、重复性等低于规定标准,应及时上报至设备科进行送检和维修。
5. 适用范围
   医院计量管理人员及相关计量器具使用科室。
6. 条款
   6.1 设备科计量员负责在院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和检定组织工作,熟悉国家计量局发布的最新计量规定,依据发布的计量最新目录制定我院医用计量器具明细。(见表1)
   6.2 计量文件、技术资料、质量凭证、单据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编号、登记,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FMS.8和AOP.5.5)。
   6.3 购置时要索取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对不合格的医用计量器具,库管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有权不领用。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密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GLD.7)
   6.4 计量器具购进后,使用前将该计量器具送交计量部门检定,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周期检定计划。
   6.5 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或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6.6 计量员依据各项计量器具的最新法律、法规及规定确定计量周期,制定年度计量检定计划,并严格按照检定计划表及时完成检定工作。
   6.7 计量员按法定计量周期如期安排和组织检定。
   6.8 计量检定方式:
   6.8.1 现场检定:现场检定的计量器具所涉及到的使用科室,计量员需提前两周通知相关科室的计量负责人员,做好检测准备;
   6.8.2 送检检定:需送检的设备,计量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相关科室的计量负责人员,做好送检准备。
   6.9 有下列情况之一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修理,并在取得该单位开据的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10 随时更新院内计量器具台帐:设备科计量器具兼职管理员要以科室为单位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明确在用台帐和停用台帐,新购进的要及时维护台帐目录,停用设备要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员及时上报至设备科计量员。(见表2)
   6.11 计量员应建立院内医用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将院内计量器具按品种、数量登记建账,相关检定证书、文件等原件需入计量档案存放,科室可保留复印件存档。
7. 相关制度:
       无
8. 相关表单:
8.1《计量器具明细》            
   8.2 《计量器具台帐》            

发表于 2016-5-24 19: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很详细。。。
发表于 2017-12-23 19: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用性很强省了很大力气自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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