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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委托,就关节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关节镜,编号:ZZC2010-G065-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申请购买的关节镜,数量:1台(套)。具体参数:
1 三晶片摄像主机1台(具备数字化输出接口)
2 摄像头1个(可高温高压消毒;调焦,白平衡,图像保存等功能手控)
3 氙气光源主机1台(300W冷光源)
4 光源导线1根(5mm,10英尺)
5 4mm 30°斜面广角镜头2根
6 与4mm关节镜镜头相配套的穿刺套管1根
7 2.5/2.7mm 30°斜面广角镜头1根
8 与2.5/2.7mm关节镜镜头相配套的镜鞘1根
9 不小于19英寸的液晶监视器1台(含器械车)
10 可调压力灌注泵1台(与关节镜同品牌,附赠专用管路≥2套)
11 图文工作站1台(录像摄像功能,资料保存容量≥100G)
12 刨削系统1套(手控;配送刨削头2根,打磨头2根)
13 配送关节镜器械(要求与关节镜同品牌,至少配送前两项):
滑动剪1把
超薄兰钳1把
后交叉韧带定位器1把
前交叉韧带定位器1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此设备下列之一的经营资格,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1)此设备生产商;
(2)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需有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3)此项目的授权经营销商,提供具有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证复印件;
3、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提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发售招标书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
招标文书领取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11:00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答疑时间:2010年10月15日14:0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请自带U盘。
其他有关事项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11月3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爱锋、陶宏
其他有关事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3日14: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陈爱锋、陶宏
联系电话:0512-58915387
传真电话:0512-58915387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 2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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