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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上海市闵行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0-219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件一:颅内压测试仪(颅内压监护仪) 壹套 包件二:婴儿保暖台(婴儿辐射保暖台) 壹套 包件三:床边彩色超声仪 壹套 包件四:光景相干断层扫描仪 壹套 包件五:眼科AB超 壹套 (四)包件选择:本项目分5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任选包件投标。 二、投标资格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三)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由总代理唯一授权的二级代理商; (四)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最新一期《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其注册资金、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则不受限制; (六)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政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2010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发售文件:报名时同时出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20号 邮政编码:201100 电话号码:64925041 传真号码:64921904 联系人:吴东晖、彭家声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1401室 联 系 人:徐 迪、陈喆仡 联系电话:62791919-120、172 传 真:62791616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 系 人:孙李斌 联系电话:64985000-6027 传 真:649264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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